1.增加信貸投放,支持再貸款融資,支持票據融資,實行貸款貼息。
2.給予開辦補助。首次入庫,給予補助。
3.降低運營成本。對在新區孵化載體內租賃且自用辦公用房的企業,給予租金補貼。
4.建立科技創新券制度。面向在庫企業,發放科技創新券。
對“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的支持政策
1.對“專精特新”企業給予獎勵。首次納入新區“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獎勵;首次評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再次給予獎勵;首次評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再次給予獎勵。對疏解到新區的各類“專精特新”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2.提高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提高在庫企業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使用范圍和支付比例不變。
3.鼓勵技術聯合攻關。支持企業牽頭組建或參與創新聯合體開展技術攻關,解決行業“卡脖子”難題,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給予研發補貼。
4.鼓勵智能設備投入。引導在庫企業在科創中心中試基地等產業空間進行智能化設備投入,對投入強度大、提升效益明顯的,按軟件投入給予補助。
5.給予地方貢獻獎勵。對新區產業貢獻度較大的在庫企業,按照貢獻程度給予獎勵資金,專項用于支持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產品研發、市場拓展、品牌提升等方式不斷做大、做優、做強。
6.加強人才智力支持。落實《關于“聚焦新產業集聚新人才”產業人才引進三年行動計劃》,定期梳理企業急需人才需求,支持在庫企業引進優秀畢業生、高端人才或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訂單培養模式,建立“高校—企業”實訓基地,強化卓越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保障。組織開展“專精特新”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
7.對疏解至新區或新設立的,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較強、盈利水平較好、發展潛力較大,有明確的上市意愿,并成立專門的上市籌備工作團隊的科技企業庫內企業,經新區認定后,納入上市企業后備庫,按照《關于服務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區企業掛牌上市的實施意見》(雄安辦字〔2021〕65號)中相關政策給予服務和支持。
對孵化載體庫入庫企業的支持政策
1.支持孵化載體專業化發展。對首次入庫的專業孵化載體,按其認定(備案)為省、國家級專業孵化載體的等級,依次給予專業化獎勵。
2.鼓勵服務企業疏解。對引進和培育的(含畢業后認定的)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孵化載體獎勵;對成功掛牌上市的(含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海外主板),給予孵化載體獎勵。
3.吸引在京科研機構在新區創新創業。支持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建設以科技人員為核心、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功能的專業化孵化載體,對產生單項高價值技術合同交易或累計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排名靠前的分別給予獎勵補助。
4.鼓勵在孵企業積極創新。服務在孵企業獲得高質量發明專利有重大突破,協助在孵企業完成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質押融資等融資的,視情況給予孵化載體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