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
《關于加強企業創新主體培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拉薩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關于加強企業創新主體培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根據《科技部辦公廳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通知》(國科辦區〔2022〕2號)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藏政發〔2021〕5號)等文件精神,圍繞更高水平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目標任務,著力打造一批科技創新型的高成長性企業,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企業研發投入大幅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區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驅動引領作用顯著增強。企業研發投入總量達到6億元,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全市企業研發投入比例超過40%;科技型中小企業超過1000家,其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30家;產學研合作深度融合,70%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落戶在企業,70%的研發平臺建設在企業,70%的高層次人才落戶在企業,70%的發明專利創造在企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科技型企業培育和成長梯隊建設力度。突出重點,大力實施“初升小”“小升高”等科技型企業培育工程,大力推進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加強“市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領軍企業”四級培育梯隊建設,著力打造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筑牢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加堅實的基礎。對首次認定的、復審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市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不重復獎勵。到2025年,科技領軍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達到10家、130家、1000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經信局〕
(二)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聚焦短板,加快優質科技創新資源導入和集聚,結合拉薩市重點產業發展特點,支持形式多樣的校企、校地合作模式,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科技型領軍企業申報和承擔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實施一批前瞻性項目,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體系中的主體作用。支持各地政府以重點、特色產業創新發展需求為導向,組建以龍頭骨干企業為主導、高校院所支持、上下游企業參加的創新聯合體,開展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形成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和拳頭產品。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的,分別按照1:1和1:0.5 給予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支持的,按照國家支持資金1:0.5 的比例予以配套獎勵;對各地政府牽頭實施的重點產業攻關項目、重點產學研合作項目,優先納入區域創新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指南。〔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發改委、經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三)加快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載體布局和優化。優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創新創業載體,加速創新創業載體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布局建設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培育一批專業化科技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制度,加快構建功能完善的服務平臺載體新格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孵化成長。加大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載體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被認定為自治區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按照《西藏自治區“雙創”載體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藏財教〔2019〕66號),申報兌現建設扶持資金和運行管理補貼經費,被認定為國家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經市政府同意引進布局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建設期內(一般不超過三年)實際投入資金的20%予以補助,每個新型研發機構不超過500萬元;建設期滿后,納入全市平臺載體績效考評范圍,根據科技產出和服務成效予以獎勵。到2025年,建成國家級、自治區級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30個以上,布局建設新型研發機構2—3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四)加快提高企業研發機構建有率和建設質量。鼓勵和支持企業自建或與高校院所共建企業研發機構,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普遍建有企業研發機構,提高高層次人才、科技成果等創新資源承載能力,進一步夯實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基礎。支持企業加大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力度,加大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投入力度,積極開展新產品研發、新技術攻關、專利導航等研發活動。健全完善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和績效考評機制,對獲批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企業研發機構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對建設期滿的企業研發機構開展年度績效考評,對考評結果為“優秀”等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統籌考慮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的總量和增幅,分層次給予一定比例的支持獎勵。到2025年,企業研發投入總量達到6億元,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投入活動的占比達30%;新建企業研發機構40家,其中,國家級和自治區級企業研發機構20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發改委、經信局、人社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五)加大企業創新人才引進和培育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人才計劃的支持,突出我市重點產業緊缺型人才,系統謀劃拉薩市人才引進工作,按照“引得進、留得住”的基本要求,加大企業創新人才(團隊)的引進和培育力度,對落戶企業的創新人才(團隊),整合資源持續支持服務。支持企業柔性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鼓勵高校院所和企業創新人才雙向流動和兼職。加強科技企業家、領軍人才和重點科研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重點創新人才,特別是科技企業家的創新理念和意識。深化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廣泛開展技能大賽等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優先晉升技術技能等級。對引進的領軍型、骨干型人才,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的創新創業項目資助。對引進國內人才(團隊)來拉薩創業創新并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項目)的組織和個人,按推薦1人(團隊)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科技局、總工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六)加快構建具有區域特色的政策生態體系。突出科技型企業發展關鍵環節,打造政策工具箱,接力持續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努力打造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政策服務鏈條。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積分制,推動企業創新積分與融資機構信用評分掛鉤,支持金融機構探索發展科技保險、科技擔保、投貸聯動等金融產品,著力解決“小”“早”科技型企業融資難題。充分發揮財政引導資金(基金)、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平臺載體建設、重點項目實施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圍繞支持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人才引進、平臺建設、研發經費投入等科技活動,加快修訂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等系列普惠性政策和實施細則,補齊政策短板和弱項。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全面規范各類辦事程序,提高辦理效率,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加快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建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主動對標國際國內一流營商環境,加快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金融事業服務和發展中心、財政局、行政審批局、發改委、經信局、人社局、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分管領導任組長,分管秘書長以及市科技局、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直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擬定全市企業創新主體培育的重大政策和措施,部署和指導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檢查政策制定執行和任務落實情況,定期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科技局、財政局〕
(二)強化資金保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科技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建立健全市本級財政科技投入保障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支持和引導各縣區(園區)保障財政科技資金投入,確保“十四五”期間全市財政科技投入總量取得新突破。〔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
(三)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創新政策、先進經驗、先進人物、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和宣傳頻率,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先進模范和榜樣標桿。大力弘揚創新文化、創新精神,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科技創新氛圍,全面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和創造活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人社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