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沈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沈陽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2014年本)》的通知(沈專項辦發〔2014〕12號)
沈陽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2014年本)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沈陽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把沈陽打造成東北亞地區服務外包重要基地和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根據《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意見》(沈政發〔2012〕29號),《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沈陽市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沈政辦發〔2012〕46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八條支持服務外包重點企業發展
1.從2014年起,按企業當年國際服務外包收入同比增長的2%,給予企業國際服務外包收入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對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學(含大專)學歷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每人不超過4500元的支持。每新錄用1名中專學歷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每人不超過3000元的支持。
3.對服務外包企業取得的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國際實驗動物評估和認可委員會認證(AAALAC)、優良實驗室規范(GLP)、信息技術基礎架構庫認證(ITIL)、客戶服務中心認證(COPC)、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認證(SWIFT)、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9001)、業務持續性管理標準(BS25999)等相關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報3個認證項目,每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二十一條本實施細則由市專項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政策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