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局(金融辦),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市場監管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部署要求,省工信廳等八部門聯合制定了《福建省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促進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6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促進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6年)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部署要求,推動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鼓勵企業專注創新和質量提升,深耕細作細分行業領域,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健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激發涌現一批優質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提升產業鏈韌性和競爭力,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6年,全省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和發展的政策體系、服務體系、發展環境更加完善,力爭培育有效期內創新型中小企業1000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00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50家以上,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350家以上,培育一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推動建立以鏈主企業為牽引,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為中堅,創新型中小企業為支撐,大中小企業融通的產業生態。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梯度培育機制
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構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的梯度培育體系。建立健全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常態化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圍繞重點產業鏈條,全面深入挖掘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先進制造業企業,實施精準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速成長為制造業單項冠軍、獨角獸企業。加強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鼓勵各地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給予資金支持。堅持抓大育小、強化龍頭帶動,鼓勵大型企業、龍頭企業、國有企業將優質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積極強鏈、補鏈、固鏈,強化上下游協同發展。推動中小微企業附鏈成群,實現鏈群企業共生共贏,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生態。(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國資委)
(二)加大創新支持力度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優質中小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在全面執行國家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對優質中小企業再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一定比例給予獎補。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要求可放寬至不低于6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稅務局、工信廳)
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深入推進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支持高校院所和優質中小企業在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公共服務平臺等發布創新成果清單和研發攻關需求清單,組織產學研供需對接,鼓勵各地對產學研合作攻關項目給予支持。鼓勵年度自主研發費用1000萬元以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高校院所、省創新實驗室等共建聯合實驗室,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補助。鼓勵各地探索協同創新的新機制、新模式,推動高校院所、大型企業等搭建小試中試平臺,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放共享實驗室和儀器設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信廳、教育廳)
鼓勵實施技術改造。對優質中小企業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降低門檻和擴大支持范圍,其申報省重點技改項目時不受投資額條件限制,符合產業政策的均可列為省重點技改項目,全部納入省技改項目融資支持專項政策的對接和支持范圍。(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三)加強知識產權服務
為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納入專利精準管理名單。鼓勵高校院所篩選有市場化前景、實用性較強的專利,面向中小企業實施免費或低成本的“一對多”開放許可。鼓勵支持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業務指導、能力培訓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對中小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相關維權的相關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后補助,具體補助條件、范圍和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教育廳)
(四)全面提高質量標準
實施質量標準品牌賦值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推動優質中小企業制定品牌發展戰略,全面提升企業產品質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創建能力,積極參評各級政府質量獎。指導龍頭企業將產業鏈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納入共同的質量管理體系,實施質量一致性管控,提升產業鏈整體質量水平。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針對細分領域基礎共性和關鍵技術標準開展研究,牽頭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參與相關標準研制的企業按照《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補助。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融合,持續提升企業標準先進性,積極創建標準創新型企業,爭創企業標準“領跑者”。(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工信廳)
(五)加快推進智改數轉
加快推進優質中小企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提質擴面。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申報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并按規定給予獎勵。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打造一批省級產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和解決方案提供商,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的數字化系統解決方案和產品,帶動更多中小企業“上云、用數、賦智”。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幫助中小企業從平臺獲取資源和應用服務,滿足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業務系統需求。加快培育一批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和5G全連接工廠,推進細分行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整體升級,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數字化轉型典型模式。(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六)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并按規定給予獎勵。鼓勵專業化服務機構開發適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的綠色制造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節能診斷服務、能源資源計量服務,提升綠色化服務能力。鼓勵將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推行差異化監管。鼓勵各地將騰出的用能和碳排放空間,優先保障技術和能效水平先進、畝均效益突出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增投資和技改項目。(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發改委)
(七)暢通資金融通渠道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符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不同成長階段特點的專屬信貸產品,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比重。設立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貸款,每年貸款總規模為80億元,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當年新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予以年化1%的貼息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其他省級貼息政策的,不重復享受本貼息政策。(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
鼓勵企業直接融資。對優質中小企業獲得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分別給予5‰、1%獎勵,最高100萬元。推動設立省級專精特新基金,支持省級政府投資母基金加強與國內外知名股權投資基金合作,撬動社會資本為優質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各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對接合作,加強優質中小企業上市基礎性培育孵化。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加快建設“專精特新”專板,為優質中小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對列入省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庫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企業上市進程,省級財政分階段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金融監管局、工信廳,福建證監局,海峽股權交易中心)
(八)助力企業市場開拓
發揮福建省工業企業供需對接平臺作用,引導全省優質中小企業入駐平臺,開展供需對接活動,助力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鼓勵大企業先試、首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產品,發揮政府采購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產品迭代應用作用。組織優質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市場拓展等相關業務培訓,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多元化市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線上外貿展會等活動,各地結合實際情況予以相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商務廳)
(九)加快人才引進培育
強化人才智力支持。以優質中小企業人才需求為導向,發布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信息,助力優質中小企業引進具有引領性、原創性、突破性技術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將引才成效納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高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對接合作的長效機制,推動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技術技能創新平臺等。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才等開展輪訓,推動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全覆蓋。鼓勵各地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納入子女教育、醫療保健、住房保障等政策優享范圍。(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委人才辦,省人社廳、教育廳)
探索實行專精特新高層次人才職稱申報舉薦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內具有突出技術創新能力、取得原創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工程技術人才(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專業外),經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署名舉薦,可不受學歷、繼續教育條件限制,直接申報工程技術系列高級職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年度最多可舉薦2人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工商聯、人社廳)
(十)提高精準服務水平
加快健全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加強全員、全程、全面質量管理。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引領帶動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研發創新、數字化轉型、融資支持、市場開拓、管理提升等方面的優質高效服務。健全“黨企新時空·政企直通車”平臺網絡,完善服務功能,建立優質中小企業數據庫,促進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定期發布省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目錄清單,推動涉企資金直達快享。持續深入開展“專精特新八閩行”活動,健全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服務專員隊伍,組織開展企業實地走訪,強化企業困難訴求協調辦理。(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發展工作,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發展,負責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培育發展優質中小企業作為推動本地區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抓手,成立工作專班,促進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加強要素保障。落實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對產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優質中小企業新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予以優先支持。鼓勵各地試點更適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需求的土地、廠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供給新模式。積極爭取并用好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級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培育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其他涉企專項資金要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重要支持對象。鼓勵各地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資金獎補。(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住建廳、工信廳、財政廳)
(三)營造良好環境。充分利用各類主流媒體以及新媒體,做好優質中小企業培育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開展典型宣傳,樹立典型標桿,推廣培育經驗,挖掘優質中小企業發展成果,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會營造支持優質中小企業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工信廳)
本行動計劃所稱的優質中小企業包括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本行動計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