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系列政策,提高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加快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外貿高質量發展
(六)鼓勵開展資質認證。對獲得相關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境外產品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等的企業,按照項目支出的50%給予補助,當年度同一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獲得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九、其他事項
本政策涉及的市級財政資金,按照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的原則執行。單個項目符合多項獎勵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該項目實際發生費用。
本政策適用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縣(市)、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