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工商業聯合會,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工商業聯合會: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閩政〔2023〕7號)精神,省科技廳會同省工商聯制定了《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工商業聯合會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閩政〔2023〕7號)精神,提升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創新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民營企業常態化參與技術創新決策
建立健全企業穩定參與政府科技決策和咨詢工作制度,主動向民營企業開展問計咨詢,在省科技發展規劃制定、項目指南編制、政策調研中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和建議。健全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機制,完善行業主管部門、科技界、產業界、用戶多方參與的論證機制,確立企業在重大技術創新方向確定的主導權。優化省級科技專家庫結構,增加民營企業專家數量,對于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省級重點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項目,在項目評審、結題驗收等環節適當提高民營企業專家比例。支持科技型骨干企業建立戰略研究機構,入選省級智庫的,納入省創新戰略研究項目資助范疇。
二、支持民營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
持續優化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政策,實施更加精準有效補助方式,引導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發費用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啟動實施民營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兩提升”行動,力爭至2025年底,全省民營百強中制造業企業研發機構和省工商聯所屬商會會長單位中規上制造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規上制造業民營企業研發活動覆蓋率提升到60%左右、研發機構覆蓋率提升到30%左右。加強與財稅部門溝通協調,加大政策宣傳輔導力度,推動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和技術交易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直達快享”,力爭全省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盡快突破800億元。
三、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
建立健全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機制,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支持民營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同承擔國家和省自然科學基金。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建以應用為導向的基礎研究平臺。鼓勵有條件的“鏈主”企業申請加入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資助,重點支持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
四、支持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完善企業參與重大科研攻關需求征集與榜單編制機制,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充分利用省內外優勢創新資源解決產業關鍵核心技術難題,單個項目資助最高800萬元。省工商聯注重引導民營百強企業梳理產業鏈“卡點”“堵點”難題,形成重大攻關任務清單,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省級重大科研項目或列入“揭榜掛帥”榜單。提升企業主導產學研協同攻關項目的比重,每年企業牽頭或參與承擔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數占總立項數的比重一般不低于 60%,產業應用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原則上由企業牽頭組織實施。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鏈主企業等龍頭企業牽頭,協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重點解決單一主體無法解決的產業鏈共性技術問題。對組建聯合體申報“揭榜掛帥”攻關項目,最高給予100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民營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和省重大創新任務和工程,對其牽頭承擔處在執行期的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規定落實獎補政策。
五、支持民營企業培育科技創新型企業
探索推行“科技企業成長在線”數字化重大應用,建立科技企業“孵化資源數字地圖”,引導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創業場地、共享設施、雙創導師、技術服務等各類高質量孵化資源與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精準匹配,更好地服務科技人員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創辦科技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計劃,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上市企業(獨角獸企業)”梯度培育鏈條,引導企業利用政策解讀、條件評測、材料歸集、申報指引等系統功能實現便利化、自主化申報,量質并舉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爭取全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盡快突破1.5萬家。
六、支持民營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和基地
支持民營企業牽頭組建或參與建設省重點實驗室、省創新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對獲批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最高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獎勵。支持民營企業創辦新型研發機構或引進設立重大研發機構,符合省級認定條件的,享受非財政資金購買研發儀器設備后補助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設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聯合創新平臺,以企業需求為主導,常態化開展柔性引(育)才、產研合作、項目孵化等重點活動。對于科研成效明顯的,可通過“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支持。
七、支持民營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建設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建立關鍵核心技術需求和省內外重大科技成果“兩張清單”,推動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向民營企業開放,加快各級科技計劃等成果在企業轉化和產業化。支持民營企業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對其購買的重大科技成果,按不超過企業對該項目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300萬元。支持民營企業建設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其促進技術交易成交金額達到一定額度以上的,按不超過實際成交額的3%,給予每家每年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民營企業牽頭組建概念驗證中心和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符合省級條件的,根據其對外提供中試服務等情況,給予資金支持。加大對民營企業技術經紀人的培訓力度,支持參與技術經紀職稱評聘。
八、支持民營企業培育引進科技創新人才
注重“政府引才”與“企業引智”雙向發力,依托科技創新型企業,大力培育和引進頂尖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民營企業申報省引才“百人計劃”、省“創新之星”“創業之星”人才計劃等重點科技人才計劃。支持民營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中國僑智發展大會”等重要引才引智平臺,探索構建柔性引才用才機制,做大高層次科技人才增量。依托省科學技術獎評審,遴選發現一批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和企業重大技術難題的重大標志性攻關成果。落實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等相關政策,鼓勵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對口幫扶民營企業,加大對扎根民營經濟領域青年科技人才(團隊)的獎勵。選認科技特派員服務民營企業,積極推行以“一縣一團”“一業一團”“一團服務一產業鏈”模式選派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助力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九、支持民營企業更大力度開放合作創新
鼓勵省內有條件的民營企業以多種方式設立海外研發機構,直接利用當地創新資源開展研發活動,積極融入全球研發創新網絡。支持民營企業與創新型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機構合作開展產業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等,提升企業開放創新水平。支持民營企業牽頭或參與建設福建省閩臺港澳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有條件民營企業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創新資源集聚地區建設異地研發(孵化)機構,符合條件的研發投入可計入母公司,享受我省研發經費投入獎勵政策。通過異地研發(孵化)機構與當地高校院所聯合開展的科技合作項目,支持推薦申報“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異地研發聘用人才,支持推薦申報國家、省級人才項目。
十、優化民營企業創新服務體系
完善民營企業獲得創新資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類企業“創新不問出身”的政策環境。有序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等科技資源等向民營企業開放共享,提高創新資源使用效率。圍繞我省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建設產業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研發與轉化服務。持續開展科技金融對接活動,加大“科技貸”投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豐富科技創新領域金融產品供給。各級工商聯以及所屬商會等組織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積極探索創新項目對接、落地、轉化的有效形式,助推民營企業項目落地。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創響福建”創新創業大賽、“創響福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積極宣傳先進典型,營造良好創新創業創造氛圍。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增強民營企業對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信心。省科技廳與省工商聯加強工作會商,統籌指導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
本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202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