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推動“1+3+3”產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要求,進一步細化第五條“鼓勵新經濟和科技企業示范發展”、第七條“鼓勵人工智能場景建設”、第三十二條“支持中小企業上榜晉級”、 第三十三條“支持工業企業穩定增長” 、第三十四條“支持工業園區實施低效用地盤活”、第三十五條“支持軟件企業上規入庫”、第三十六條“支持信創國產化示范”、 第三十七條“支持主輔分離”、 第三十八條“支持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 第三十九條“支持企業‘用數賦智’”、第四十條“支持發展工業設計產業”、第四十一條“支持建設中試驗證平臺”、第五十五條“支持經營主體提升能級”中“鼓勵企業上規入庫”、第五十六條“支持‘鏈主’企業提升產業帶動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除《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推動“1+3+3”產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條款中另有特殊規定外,支持對象均為注冊登記、稅務和統計關系在錦江區,且符合錦江區產業發展方向的獨立法人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以及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二、申報材料
(一)基礎材料
1. 各項條款對應的項目(資金)獎勵申請表(見附件)。
2.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已經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申報單位提交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 企業承諾書。包括材料真實,誠信經營、合法納稅、滿足相關經營年限等內容。
4.申報單位收款賬戶信息(含戶號、賬號、開戶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
(二)符合政策條款的專項材料
如:按投入(費用)作為支持條件或計算支持金額的項目,需提供投入(費用)明細表;按銷售(主營業務)收入作為支持條件或計算支持金額的項目,需提供銷售(主營業務)收入證明;其他符合政策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扶持標準及申報條件
(一)適用條款:第5條“鼓勵新經濟和科技企業示范發展”
對首次獲評成都市新經濟種子企業、新經濟雙百企業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四川省瞪羚企業和成都市新經濟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1.細則標準:
①首次獲評成都市新經濟種子企業、新經濟雙百企業、新經濟示范企業,是指錦江區新經濟企業上一年度,首次進入“成都市新經濟梯度培育入庫企業名單”的存量新經濟企業,具體名單以成都市新經濟委員會認定為準。
②申報單位按時配合完成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數據統計相關工作及季\年報。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4)。
3.申報流程:免申即享。
(二)適用條款:第7條“鼓勵人工智能場景建設”
每年開展1次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優秀場景評選,對生態參與率(企業(產品)服務金額/項目總金額*100%)≥50%、社會投入率(社會投入資金/項目總金額*100%)≥50%、綜合得分前3名的項目,給予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
①申報企業需在錦江區注冊成立1年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成都有固定經營或者生產場地,前一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
②人工智能場景項目必須在申報時已完成建設、驗收,已投入運營且落地在錦江區;
③申報企業應在本項目領域獲得不少于1件授權發明專利或2件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④人工智能場景項目擁有示范性和應用推廣價值,形成完整行業解決方案并在市場推廣復制不少于兩處;
⑤同一家企業及關聯企業原則上每年累計只能申請1個項目。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人工智能場景項目申報書(附件1);項目驗收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近兩年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加蓋單位公章)、標桿場景項目專賬(項目建設開支有關合同、票據,項目營收、經營流水、凈利潤及相關佐證資料)、場景照片及相關宣傳資料、已獲得榮譽及認證資質的印證材料;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4.注意事項:場景項目申報時間、支持方向、申報要件等具體規定以當年發布的申報指南(或評審活動通知)為準,年度申報指南由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開發布;申報截止日期后,不予受理。
(三)適用條款:第32條“支持中小企業上榜晉級”
支持中小企業上榜晉級。對本年度首次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實現上榜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和復審的(未享受過區級獎勵)四川省“專精特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
①本年度首次評定為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
②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專精特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
③通過復審且未享受過區級獎勵的四川省“專精特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4);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專精特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由招引街道(部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地為錦江)、獲評稱號文件。
3.
①在我區申報且通過獲評的企業(含復審) 免申即享。
②新遷入的獲評企業即申即享。
(四)適用條款:第33條“支持工業企業穩定增長”
對年度產值2億元(含)以下、2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至20億元(含)、20億元以上且產值正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4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產值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再給予6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10億元(含)、30億元(含)、50億元(含)、100億元(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年度產值達到100億元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年度產值凈增長100億元及以上),相應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1.細則標準:錦江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4)。
3.申報流程:免申即享。
(五)適用條款:第34條“支持工業園區實施低效用地盤活”
按工業上樓盤活的新項目,對新建、改造的3層以上“工業上樓”項目廠房部分,按100元/平方米最高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補助。
1.細則標準:錦江工業園區內,合法新建、改造的3層以上“工業上樓”項目廠房部分面積達 1萬平方米以上,且在申報年度內建成的項目。
2.申報材料:基礎資料;低效用地盤活項目獎勵申報表(附件5)、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
3.申報流程:快審快兌(企業向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
(六)適用條款:第35條“支持軟件企業上規入庫”
新注冊或遷入我區的軟件信息服務類企業,在落戶三年內首次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納統代碼64/65),給予入庫當年房租補貼。其中,月度入庫企業可按不超過2000平方米、3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或實際租金的6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貼;年度入庫企業可按不超過1000平方米、3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或實際租金的4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房租補貼。
1.細則標準:新注冊或遷入我區的軟件信息服務類企業,落戶三年內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納統代碼64/65);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事故。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表(附件4)、入庫當年租用生產場地合同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入庫當年企業租金費用支出明細表、企業租賃費用公對公正式發票和銀行公對公轉賬記錄。
3.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七)適用條款:第36條“支持信創國產化示范”獎勵
鼓勵打造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和新興平臺軟件5類國產化替代項目,每年遴選不超過5個典型示范項目,按其國產軟件采購金額的30%,給予場景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
1.細則標準: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同等條件下對已納入成都市軟件行業統計的優先。項目聚焦重點行業數字化轉型,助推關鍵軟件應用,屬于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新興平臺軟件5個類別,重點參考以下維度:
①項目投資規模,自有資金投資額不低于 1000 萬元(含),不含基建投資。
②國產軟件采購金額與占比,采購金額不低于 50 萬元(含),且占軟件總采購金額的比例不低于 30%(含)。
③標準化體系建設,項目著眼應用推廣,開展標準體系建設并取得成效。
④項目示范價值,包括但不限于解決方案或軟件產品入選市級以上(成都市新經濟示范庫用場景立項項目名單、四川省新經濟重點平臺和新場景名單等)推薦目錄情況,解決方案庫用情況,軟件著作權、專利、成果產業化等價值庫用情況。
2.申報材料:基礎資料;場景建設項目相關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項書、備案表、項目建設投資合作協議(包含項目建設周期)、建設計劃及方案、總結報告等];申報主體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場景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項目投入及相關財務憑證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項目建設涉及的國產軟件產品采購合同、發票及入賬憑證,或出口合同、報關單、發票及記賬憑證;項目投資規模、國產軟件采購金額與占比、標準化體系建設、項目示范價值、產學研用等協同創新佐證材料。
3.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八)適用條款:第37條“支持主輔分離”
鼓勵大中型企業剝離關鍵核心軟件技術成立法人公司、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對落地我區且經營良好,一年內軟件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含)的,按其軟件業務收入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
1.細則標準:申報主體為大中型非軟件企業剝離軟件業務,采取主輔分離后新設立的軟件企業(須絕對控股)。依法誠信經營,且已納入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統計;落戶一年內軟件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含);財務審計報告中的主營業務收入、軟件業務收入真實有效。
2.申報材料:基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納稅證明、財務審計報告;申報主體與原非軟件企業分離的證明材料。
3.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九)適用條款:第38條“支持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
對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達到10%、30%、50%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適用對象為納入我區規模以上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的企業。
2.執行口徑:
①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申報年度1-11月營業收入較前一年同期增長10%且未達30%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②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申報年度1-11月營業收入較前一年同期增長30%且未達50%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③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申報年度1-11月營收總額較前一年同期增長50%(含)以上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④同一法人(股東)在錦江區有多家規上企業的,按照合并報表核算。
3.申報材料:基礎資料、穩增長獎勵申請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十)適用條款:第39條“支持企業‘用數賦智’”
(1)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以“先投后補”的方式給予項目建設支持,按照不超過已完成有效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資)總額的1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鼓勵企業運用公有云、私有云等實現基礎設施、平臺系統、業務應用、設備管理等云化服務。對綜合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分別按上年度上云費用的20%、30%、40%給予最高一次性15萬元、25萬元、50萬元獎勵。
1.細則標準:
①申報主體運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云平臺,實現基礎設施、平臺系統、業務應用、設備管理等云化服務,以此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設成本。
②申報主體已完成有效固定投資,并運用數字化對基礎設施、傳統生產線、項目管理等進行賦能改造,實現由傳統方式向數字化轉變。
2.申報材料:
①申報主體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上一年度企業納稅證明、財務審計報告。
②申報主體固定投資證明、數字化改造相關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項書、備案表、項目改造投資合作協議(包含項目改造周期)、改造計劃及方案等)。
③申報主體上云采購合同、發票及入賬憑證、評定證明等。
3.申報流程:即申即享。
(十一)適用條款:第40條“支持發展工業設計產業”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對新設立并通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運營主體30萬、10萬、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2024年以來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四川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成都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
2.申報材料:基礎資料(4)。
3.申報流程:免申即享。
(十二)適用條款:第41條“支持建設中試驗證平臺”
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等圍繞主導產業布局建設一批開放式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等平臺,經評審,按照平臺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新建補貼。對經認定的中試驗證平臺,按照平臺年度服務性收入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運行補助。對推動經中試、驗證的成果落地錦江區轉化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經評審,擇優給予平臺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
①符合成都市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資助管理辦法要求,且獲得我市備案的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
②對獲我市備案的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擇優分別給予建設主體 30萬元、50萬元后補貼。
③自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獲備案次年度起,擇優按年度服務性收入的 30%給予運行補貼,連續 3年累計分別給予運營主體最高 100萬元、500萬元補貼。
④對聚焦我市重點產業創新需求,已獲得資金、土地、場地等方面支持并重點推薦,設施設備投入大、服務產業功能強、開放共享程度高、示范帶動效應好的重大中試平臺,按其自申報通知發布之日起前兩年內購置中試設備費用的30%,擇優給予建設主體最高 3000萬元后補貼。
2.申報材料:基礎資料;獲評備案的文件、中試驗證平臺補助項目申報表(附件6)、設備購置票據及相關佐證材料。
3.申報流程:快審快兌。
(十三)適用條款:第54條(2)鼓勵企業上規入庫
企業首次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細則標準:對首次進入成都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的企業,且未享受過區級上規政策獎勵的,按上規時核定的年度工業總產值達 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給予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工業總產值達 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工業總產值達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2.申報材料:基礎資料;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庫的證明。
3.支持方式:即申即享。
(十四)適用條款:第55條“支持‘鏈主’企業提升產業帶動力”
對新獲評市級或市級以上相關產業鏈‘鏈主’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區內“鏈主”企業引進聚集無資產關聯關系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配套企業,按照新引進配套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的1‰,給予“鏈主”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招引獎勵。
1.細則標準:
①新獲評市級或市級以上的,由區經信局主管行業產業鏈‘鏈主’企業。
②區內“鏈主”企業引進聚集無資產關聯關系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配套企業,按照新引進配套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的1‰,給予“鏈主”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招引獎勵。
2.申報材料:“鏈主”企業引進配套企業的獎勵條款,需提供“鏈主”企業和 “鏈主”企業新引進配套企業的基礎材料;新進入的配套企業從注冊之日起1年的營業額情況(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歷年營業額的審計報告)。
3.支持方式:
①新獲評的“鏈主”企業免申即享。
②“鏈主”企業引進配套企業的獎勵即申即享。
四、申報流程
“免申即享類”政策:根據企業獲評情況,由區經信局匯總報區財政局申請資金兌付。
“非免申即享類”政策:企業通過“錦彩企成”平臺提出申請(上傳相關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管委會)初審→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復審→通過“錦彩企成”平臺通知審核結果→區經信局匯總報區財政局申請資金兌付。
五、細則權屬及有效期
執行日期:本實施細則有效期與《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推動“1+3+3”產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保持一致。政策發布之日后至本實施細則印發之日前企業扶持補貼具體操作流程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解釋權限:本細則由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