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增強企業發展競爭力,進一步突出科技創新引領,支持現代商貿、新興金融、數字傳媒三大主導產業和都市工業、都市文旅、都市醫養三大特色產業發展壯大,推動錦江區“1+3+3”產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突出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1.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對納入“四上”研發投入統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達200萬元但不足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10%且較上年正增長,按照其研發投入增長部分的5%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上年度研發費用達1000萬元,研發投入強度達5%且較上年正增長,按照其研發投入增長部分的5%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2. 鼓勵集中攻關“高精尖”項目。支持“鏈主”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鼓勵國內外頂尖科技創新團隊圍繞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網聯等產業鏈企業共性需求,采取“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集中攻關一批“高精尖”技術項目,每年設立5個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專項項目,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3. 鼓勵優質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成立三年內,在錦江區成果轉化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或市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項成果的科技中小型企業,按照以社保繳納員工人數為基數,按照人均10平方米辦公場所,3年內給予辦公用房租金1.5元每平方米每天補貼,每季度兌現一次,每家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10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4.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上一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其中,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市級獎勵給予1∶1配套資金獎補;非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對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5. 鼓勵新經濟和科技企業示范發展。對首次獲評成都市新經濟種子企業、新經濟雙百企業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四川省瞪羚企業和成都市新經濟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科技局)
6. 鼓勵創新創業載體能級提升。對經市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創新創業載體,經區級科技主管部門考核通過的,給予運營機構每年最高20萬元的運營補貼。(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7. 鼓勵人工智能場景建設。每年開展1次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優秀場景評選,對生態參與率(企業(產品)服務金額/項目總金額*100%)≥50%、社會投入率(社會投入資金/項目總金額*100%)≥50%、綜合得分前3名的項目,給予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8. 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對新獲得中國專利(外觀設計)獎的專利權人,給予最高15萬元資助;對獲得四川省、成都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的,給予所獲上級資助資金50%的配套資助,單個單位當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支持創新主體開展產業專利導航,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對承擔成都市專利導航項目的單位給予20萬元資助,對獲評成都市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的,給予中心建設單位實施3年支持,每年給予30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開展知識產權維權行動,企事業單位作為原告(或請求人)主動維權,經法院判決或裁定后勝訴并已生效,根據相關生效法律文書,給予原告(請求人)維權代理費20%資助,同一單位當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9. 支持質量基礎能力提升。對主導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并獲準頒布實施的機構,分別最高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8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開展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并驗收合格的機構,分別最高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質量獎大獎的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提名獎的機構,按上述獎勵額度50%給予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二、推動三大主導產業發展壯大
(一)支持現代商貿業示范發展
10. 支持首店入駐。新引進的知名品牌首店,經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給予10萬元獎勵;知名品牌首店,實現“分轉子”并納統的,給予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1. 支持傳統商貿企業數字化轉型。在自身經營場地內自建實體直播間、年零售額5億元以上并實現正增長的企業,按每個直播間2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限上商貿企業,通過網絡實現的年度零售額保持正增長,且首次達到0.5億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2. 支持直播電商發展。對新設立或遷入錦江區的直播電商企業實現納統的,年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之后,零售額每增加5000萬元,再給予10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商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3. 支持零售業務能級提升
(1)支持新增入庫企業發展。當年新增限上企業,對零售額保持正增長、規模達到2000萬元(僅限餐飲企業)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零售額保持正增長、規模達到5000萬元(汽車類除外)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零售額保持正增長、規模達到1億元(含汽車類)的給予10萬元獎勵;之后,零售額每增加1億元,再給予10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2)支持存量企業發展。限上商貿企業,年零售額增速達到全區社消零總額增速的,年零售額規模達到2億元、5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超過5億元部分,按每增加5億元,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3)支持優質企業發展。對年零售額達到50億元的存量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超過50億元部分,按每增加5億元,給予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4. 支持限上商貿業擴大銷售。限上批發企業,年銷售額增速達到全區批發業銷售額增速的,年銷售額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5. 支持消費新場景打造。在錦江區統一匯算的限上連鎖商貿企業,年零售額實現正增長的,每新開設一家10000平方米(含)以上、5000平方米(含)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上、500平方米(含)以上、100平方米(含)以上、不足100平方米的商業經營場所,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中單個開店面積均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單個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6. 支持新消費產業發展。支持企業通過品牌營銷、產品創新、供應鏈整合等方式發展新消費產業并形成規模效應,經產業主管部門認定,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億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7. 增強營利性服務業企業韌性。對當年新納入錦江區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且實現年度正增長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對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補貼;對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補貼;之后,營業收入每增加5000萬元的,再給予5萬元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幅超過當年區級營利性服務業同比增幅的存量規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之后每跨越1億元臺階,針對營業收入增量再給予10萬元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8. 促進外貿穩定發展
(1)支持外貿企業聚集發展。對在錦江區投資成立獨立法人外貿的企業,按照年度經營狀況、進出口額增長情況、經濟貢獻度、企業合規情況等進行綜合考評,按照綜合考評結果,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2)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含專業樓宇)建設。對被認定為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且產業集聚效果獲評“成效明顯”“成效較好”“成效初顯”的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分別予以最高不超過3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3)支持公共海外倉建設。對被認定為四川省公共海外倉重點培育企業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其中建設或經營海外倉總面積達到5萬平方米、10萬平方米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在項目期內只能申請一項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4)鼓勵企業開展服務貿易業務。對企業上一年度服務貿易額超過300萬美元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5)支持企業走出去。對企業出國參展,根據企業參展規模,給予不超過50%的一次性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企業組織產品出口,根據運輸規模給予物流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19. 支持企業拓展市場。企業(或社會組織)承辦對錦江區有重大影響的大型節會、論壇、文化展覽、知名品牌發布和各類新經濟創新等活動,經各產業主管部門認定,按其總費用支出扣除上級補貼后余額部分的5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由區政府組織企業、社會組織、商個體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大型會展活動,經認定,對其按實際場租費的30%給予不超過10萬元補貼,同一對象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企業、社會組織在錦江區舉辦的展會項目取得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舉辦的國際會議納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統計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全年拓展市場補貼獎勵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20. 支持消費新場景打造。對在錦江區打造沉浸式、體驗式、策展式等消費新場景的法人企業,對投入費用在500萬元以上的,三年內按照投入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消費示范場景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在錦江區注冊、納稅的限上商貿企業在重點商圈舉辦促消費活動,給予場地支持。(牽頭單位:區商務局)
(二)支持新興金融業創新發展
21. 支持持牌金融總部(含外資金融機構全國總部)入駐。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托、公募基金、征信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實繳資本達1億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實繳資本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對新引進的保險中介法人機構,實繳資本達5000萬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實繳資本每增加5000萬元,增加50萬元獎勵,分三年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2. 支持地方金融法人機構入駐。對新引進的地方金融機構,實繳注冊資本達1億元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實繳資本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獎勵,分三年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3. 加快發展私募基金業
(1)支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入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實際管理規模1億元以上且正常運作1年以上,按其管理規模0.8‰給予管理機構獎勵;實際管理規模5億元以上且正常運作1年以上,按管理規模1‰給予管理機構獎勵,每家機構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支持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入駐。對新設的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實繳資本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繳資本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遷入的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實繳資本2000萬元以上且實際管理規模5億以上的,按照實繳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3)支持存量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壯大。對存量公司制私募基金管理人,年管理費達1000萬以上的,按照管理費的2%給予獎勵;年管理費2000萬以上的,按照管理費的2.5%給予獎勵;年管理費4000萬以上的,按照管理費的3%給予獎勵。每家機構累計不超過150萬元獎勵。對存量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實際規模5億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實際規模10億元以上的,給予50萬元獎勵;實際規模50億元以上的,給予7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4)鼓勵私募基金加大投資力度。對投資區內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含合伙企業),實際投資額達500萬(含)以上且持股超過兩年,按照實際投資額6‰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累計最高獎勵12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4. 支持高能級機構入駐。對新引入(含新設、遷入、存量機構升級)的獨立核算的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公募基金等持牌金融機構省市級分支機構及其結算性總部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高能級500強機構和頂尖股權投資機構在錦江區設立成都首個機構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5. 大力發展金融科技產業
(1)支持金融科技企業發展壯大。對持牌機構金融科技子公司、近兩年入選知名金融科技榜單或獲得頂尖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的金融科技企業,實繳資本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按實繳資本的2%,分三年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支持金融科技企業股權融資。對認定為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的金融科技企業、持牌機構金融科技子公司、入選知名金融科技榜單企業以及已獲頂尖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的金融科技企業,單輪股權融資金額1000萬以上的,按單輪融資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獲得股權融資獎勵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3)給予金融科技企業房租優惠。對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或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的金融科技企業、持牌機構金融科技子公司、入選知名金融科技榜單以及獲頂尖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的金融科技企業,該企業或其全資子公司,經認定之日起算3年內,每年按實際租賃合同價格的50%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45元每平方米每月,單個企業享受的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500平方米。(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6. 鼓勵存量金融機構發展壯大
(1)鼓勵新增注冊資本金。對區內現有金融機構新增注冊資本金且為實繳貨幣資金的,增資達1億元以上的,按照增資部分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鼓勵企業并購重組。并購重組后企業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實繳),每增加1億元,獎勵2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3)鼓勵存量企業做大做強。存量扶持對象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且較上年度增幅10%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15億元且年度增長為正但增幅小于10%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三)支持數字傳媒業轉型發展
27. 鼓勵MCN機構發展。對新簽約全網主要短視頻平臺粉絲量達1000萬人、2000萬人的短視頻達人的MCN機構,每簽約1人并履約1年后,經認定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產辦)
28. 鼓勵數字傳媒精品創作。對數字傳媒及相關文創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備案立項主體)自主創作的網絡視聽(網絡劇、網絡電影、網絡演出、網絡節目、網絡動漫、網絡音樂等)、網絡文學、游戲等原創數字作品,新獲評國際級重大獎項(包括但不限于國際移動游戲大獎、塞尤瑪斯·麥克納利獎等獎項的主獎項的最高級別)或國家級重大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帶一路”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等)、重大獎項(包括但不限于金猴獎、金龍獎、“五個一工程”獎等獎項的主獎項的最高級別)的,經認定按照每部作品50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產辦)
29. 鼓勵數字傳媒及相關文創企業創新和壯大發展。企業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新開發并正式上線具有版權服務、網絡視聽、網絡文學功能的平臺,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或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并較上年度增幅超過50%)的,經認定給予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重大項目的此類平臺,經認定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備案立項主體)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新上線自主創作的網絡視聽、網絡文學、游戲,或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新上線其自主創作的反映錦江區正面題材、彰顯錦江區特色的網絡短視頻(商業廣告類、新聞報道類除外,單條在同一平臺播放量達10萬次以上)等原創數字作品,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或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并較上年度增幅超過30%)的,經認定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文產辦)
30. 鼓勵數字內容轉化。數字傳媒及相關文創企業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作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備案立項主體)將文學圖書等線下文創產品新轉化為網絡視聽、網絡文學、游戲等并公開發行或播映、銷售,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的,經認定給予10萬元獎勵;該年度企業營業收入每增加2000萬元,經認定增加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產辦)
31. 鼓勵數字傳媒載體發展。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數字傳媒類或文創類園區的園區運營商,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文產辦)
三、推動三大特色產業提質增效
(一)支持都市工業優質發展
32. 支持中小企業上榜晉級。對本年度首次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實現上榜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和復審的(未享受過區級獎勵)四川省“專精特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3. 支持工業企業穩定增長。對年度產值2億元(含)以下、2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至20億元(含)、20億元以上且產值正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4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產值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再給予6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10億元(含)、30億元(含)、50億元(含)、100億元(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年度產值達到100億元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年度產值凈增長100億元及以上),相應再給予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4. 支持低效工業用地盤活。按工業上樓盤活的新項目,對新建、改造的3層以上“工業上樓”項目廠房部分,按100元/平方米最高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5. 支持軟件企業上規入庫。新注冊或遷入錦江區的軟件信息服務類企業,在落戶三年內首次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納統代碼64/65),給予入庫當年房租補貼。其中,月度入庫企業可按不超過2000平方米、30元每平方米每月的標準,或實際租金的6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貼;年度入庫企業可按不超過1000平方米、30元每平方米每月的標準,或實際租金的4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房租補貼。(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6. 支持信創國產化示范。鼓勵打造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和新興平臺軟件5類國產化替代項目,每年遴選不超過5個典型示范項目,按其國產軟件采購金額的30%,給予場景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7. 支持主輔分離。鼓勵大中型企業剝離關鍵核心軟件技術成立法人公司、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對落地錦江區且經營良好,一年內軟件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含)的,按其軟件業務收入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8. 支持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對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達到10%、30%、50%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39. 支持企業“用數賦智”
(1)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以“先投后補”的方式給予項目建設支持,按照不超過已完成有效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資)總額的1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2)鼓勵企業運用公有云、私有云等實現基礎設施、平臺系統、業務應用、設備管理等云化服務。對綜合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上云企業,分別按上年度上云費用的20%、30%、40%給予最高一次性15萬元、25萬元、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40. 支持發展工業設計產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對新設立并通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運營主體30萬、10萬、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41. 支持建設中試驗證平臺。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等圍繞主導產業布局建設一批開放式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等平臺,經評審,按照平臺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新建補貼。對經認定的中試驗證平臺,按照平臺年度服務性收入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運行補助。對推動經中試、驗證的成果落地錦江區轉化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經評審,擇優給予平臺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二)支持都市文旅業融合發展
42. 支持旅游住宿業發展。接待旅游團隊并在錦江區限上住宿企業過夜的境內游客數達到2000人次或境外游客數達到500人次的旅行社,按照境內游客每人10元/天、境外游客每人30元/天的標準進行獎勵。單個旅行社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43. 支持創建文旅品牌。對新創建為國家5A級、4A級、3A級旅游景區的,在國家省市獎勵之外,分別給予景區創建企業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由3A級升級為4A級、4A級升級為5A級的,給予差額部分獎勵;對新評為綠色飯店、主題飯店、智慧景區等市級以上品牌的企業,參照市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44. 支持住宿業企業承接會議。區內限上酒店(不含產業活動單位)承接大型會議,在單個自然年內,承接單場營業額在30萬元以上(以會議發票為準)的會議數量達30場(含)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會議場次每增加1場(含),再增加獎勵0.5萬元,單個酒店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上述會議均指本區財政不承擔經費的會議。(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45. 支持演藝新空間打造。對在錦江區打造演藝新空間的企業,對投入項目裝修及硬件設施費用在2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投入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46. 支持音樂戲劇演藝業發展。區內演藝企業新推出且在錦江區駐演的劇目,從首演之日起,單個自然年度演出票房達500萬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總票房每增加100萬元,再增加1萬元獎勵,同一劇目補貼時限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單個自然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47. 支持規上(限上)文旅企業做大做強。限上住宿業企業當年營業額增速高于全區住宿業增速10個百分點(含)、15個百分點(含)、20個百分點(含)且營業額超過3000萬元(含)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規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高于全區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增速10個百分點(含)、15個百分點(含)、20個百分點(含)且營業額超過3000萬元(含)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規上旅行社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高于全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增速且營業收入達到0.5億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文體旅局)
(三)支持都市醫養業特色發展
48. 支持企業通過行業認證。對新取得三級甲等資質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三級甲等綜合醫院50萬元、三級甲等專科醫院30萬元。(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49. 支持企業硬件能力提升。對當年從錦江區納入固定資產投資庫且年度投資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設備購置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度的1%,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50. 支持企業創新研發。對通過Ⅲ期臨床試驗的新藥,實現成果轉化后銷售結算在錦江區的企業,給予每個項目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400萬元;對新獲得第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銷售結算在錦江區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400萬元。(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51. 支持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對新吸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完成產品轉化且銷售結算在錦江區的都市醫養企業,按照年度銷售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52.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都市醫養企業年度營業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四、增強要素保障能力
53. 鼓勵外資項目資金到位。對新設或增資的合同外資500萬美元及以上,且實際到位1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房地產、金融業除外),按新設或增資之日起1年內(含1年)到資、1—2年內(含2年)到資、2—3年內(含3年)到資,分別按照實際到位金額的2%、1%、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年外商直接投資到位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重大外資新設或增資項目,經省、市級評審認定,按照其年外商直接投資到位金額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投促局)
54. 支持經營主體提升能級
(1)鼓勵個體工商戶“個轉企”。對符合條件的“個轉企”企業給予不低于上級獎勵資金70%的一次性獎勵。如上級當年無該項獎勵政策,則參照上年度標準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2)鼓勵企業上規入庫。企業首次納入“四上”企業統計的,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的,其年度工業總產值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住建和交通局、區商務局、區文體旅局)
(3)支持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對以境內上市或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為目的進行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在完成改造后,給予5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4)支持擬上市企業發展壯大。對區內擬上市企業開展并購重組的,并購交易額超過1億元的,在完成股改后,按照企業并購重組產生的中介服務費用,一次性給予50%補貼,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55. 支持“鏈主”企業提升產業帶動力。對新獲評市級或市級以上相關產業鏈‘鏈主’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區內“鏈主”企業引進聚集無資產關聯關系且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配套企業,按照新引進配套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的1‰,給予“鏈主”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招引獎勵。(牽頭單位:區文產辦、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文體旅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科技局)
56. 支持企業獲得創業投資。對區內投資機構將其股權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并符合錦江區“1+3+3”產業發展方向的區外企業引入錦江區注冊獨立法人企業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投資機構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57. 支持企業獲得政策性信貸融資。設立2億元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資金池,重點支持區內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原則上單個企業年度貸款規模不超過500萬元,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期成都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擔保費率不超過2%。對納入“錦易貸”白名單并首次獲得“錦易貸”貸款的企業,按照貸款當期LPR的30%給予貸款利息補貼,單個企業貼息額不超過1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58. 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企業在境內主要證券交易市場上市的,上市申請通過證監會(交易所)審核的,給予150萬元獎勵;首發上市成功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市場上市的,按區內主體融資到位資金的1%,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區外已上市企業將工商、稅收關系遷入錦江區并實現首次納稅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創新層給予70萬元一次性獎勵,基礎層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基礎層轉創新層的,給予20萬元補差。企業在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已上市企業通過配股、增發、發行公司債、可轉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進行再融資,按融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中投入錦江區的5‰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59. 強化人力資源服務保障。對入駐錦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且年度營業收入100萬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正式在職員工人數為基數,按照人均10平方米辦公場所,3年內給予辦公用房租金45元每平方米每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10萬元。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首次入選國家、省、市級龍頭企業、誠信服務示范機構、骨干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人社局)
60. 支持建筑企業提質增效
(1)支持區外企業遷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區外施工企業新遷入并入庫錦江區后,其入庫當年建筑業產值各自達到20億元的,給予企業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第二年建筑業產值達到4億元的,給予企業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2)支持企業提升資質。區內新晉升(新辦)為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企業的施工企業,其資質晉升或新辦的當年建筑業產值達到20億元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第二年建筑業產值達到4億元的,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3)支持企業壯大發展。對區內年度建筑業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施工企業,且當年建筑業產值增幅超過錦江區目標增幅,分別對應給予企業0.5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4)支持企業入庫。區內施工企業入庫當年建筑業產值達到0.2億元、0.5億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的,分別對應給予企業0.5萬元、1萬元、5萬元、8萬元、15萬元、30萬元、60萬元、1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5)支持企業“走出去”。對年度區外建筑業產值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300億元的施工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區內施工企業,分別對應給予企業2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區外建筑業產值達到10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2000億元的施工總承包特級的區內施工企業分別對應給予企業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61. 支持交通運輸企業轉型發展
(1)支持企業壯大發展。納入錦江區規模以上統計的道路運輸業、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正增長,且增幅超過全區道路運輸業、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營收增幅,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以后每新增5億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2)支持企業達規入庫。對道路運輸業、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當年新達規入庫成功的企業,按照辦公場地100平方米(含)、10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補貼,每年兌現一次。(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3)支持企業綠色轉型。對交通運輸企業積極響應號召開展新能源綠色交通轉型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經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審核后,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從2024年開始實際核算,每年兌現一次。(牽頭單位:區住建和交通局)
五、附則
(一)享受本政策的扶持對象在錦江區實際經營期限須不低于10年,未達年限遷出的,其享受的扶持獎勵須由相關牽頭部門按原途徑全部收回。
(二)特別重大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房租補貼、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等支持。
(三)政策牽頭單位按照本政策制定實施細則,各條款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會同政策牽頭單位負責解釋。
(四)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五)本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若與國家、省、市新出臺的相關政策規定相沖突,以國家、省、市最新政策規定為準;錦江區現行政策與本政策不符的,按本政策執行。
(六)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產業體系的產業扶持政策》(錦府辦〔2021〕22號)、《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產業體系的金融服務政策》(錦府辦〔2021〕24號)、《成都市錦江區關于構建“1+3+3”產業體系的場景營造政策》(錦府辦〔2021〕25號)同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