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委十五屆三次全會精神,圍繞打贏“經濟翻身仗”的總要求,加快推進乾潭產業改造提升,加速乾潭制造二次崛起,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對象
1.依法在本鎮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福利企業)。
2.在本鎮范圍內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并有實際納稅業績。
3.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要求。
二、扶持政策
(一)招商引資
1.對提供有效招商信息、為引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發揮重大作用者(含集體),評為年度招商引資標兵,根據引進項目投資額和企業規模給予1-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重點鼓勵以企引企、存量招商。
2.鼓勵外資企業擴大投資規模。對外資企業(含中外合資企業)當年度實到外資每100萬美元給予5萬元獎勵。
(二)制造業企業培育
1.對年制造業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1億元、3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3萬元、5萬元、20萬元。首次上規的數字經濟企業,再獎勵5萬元。
2.對企業當年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合計首次突破3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30萬元,對稅收作出特殊貢獻的企業由鎮財政給予“一事一議”的獎勵。
3.鼓勵現有企業利用存量空間擴大投資規模。對2024年未新增用地的新入庫制造業投資項目(備案金額500萬元以上,不包含招商引資項目),當年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5‰的補助,單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
4.對在國內主板上市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在國內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在科創板和香港等海外市場上市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三)商貿服務業企業培育
1.鼓勵企業上限(規)。對首次上限的商貿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2萬元。
2.鼓勵企業規范發展。鼓勵限(規)上商貿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安裝收銀系統,安裝完成當年按照安裝費用的50%予以補助。
3.鼓勵限(規)上企業擴大銷售。對全年銷售額增速達10%-30%(不含30%)的限(規)上企業或個體給予0.5萬元獎勵,全年銷售額增速達30%及以上的限(規)上企業或個體給予1萬元獎勵。
(四)科技創新和品牌創建
1.制造業企業在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驗收當年,若發明專利申請2件以上或產值突破億元以上,獎勵3萬元。
2.對獲得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的企業,各獎勵5萬元;對獲得杭州市級企業研究院、杭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的企業,各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隱形冠軍”、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
4.對成功申報數字化公關項目、數字化車間、智能工程、未來工廠(鏈主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
(五)綜合評價
1.評選年度重點制造業企業10家:按各企業在上年銷售產值和實際入庫稅收兩項綜合排名前十位的企業,確定為年度重點制造業企業。
2.評選年度“畝產效益”優勝企業:按上年度畝均稅收前十位、且畝均稅收在20萬元/畝(含)以上的規上企業,確定為年度“畝產效益”優勝企業。
3.評選年度統計工作優秀企業10家,對企業統計工作負責人獎勵1000元。
4.評選年度安全生產先進企業10家,對企業安監員各獎勵1000元。
5.評選年度垃圾分類優秀企業10家,對企業垃圾專管員獎勵1000元。
6.在各駐鎮部門、金融機構、教育單位、村(社區)中,評選年度服務經濟發展工作先進單位10家。
三、其他事項
1.本政策中涉及的銷售產值、實際入庫稅收等相關數據以統計、稅務部門提供數據為準。相關榮譽稱號以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為準。
2.各項扶持和獎勵累計不超過該企業上年地方財政貢獻。招商引資企業一事一議政策享受期內不享受上述各項獎勵。
3.在本政策資助和獎勵范圍之外,為乾潭鎮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企業和個人,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額外資助和獎勵。
4.企業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扶持資格:
(1)節能降耗年度考核未達標;
(2)當年有不良信用記錄,惡意欠薪欠稅及因欠薪引起群體性事件;
(3)發生安全生產亡人事故,企業安全生產年度評價為黑榜的;
(4)發生較大以上環保污染事故或造成巨大環保輿論影響的;
(5)上年度制造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為D類企業。
5.本政策由鎮經濟發展辦組織申報,相關企業向鎮經濟發展辦如實填報相關資料,經鎮經濟發展辦審核并報鎮班子會同意后予以兌現。
6.本政策由乾潭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4年1月1月起實行,有效期一年,原有獎勵文件自行廢止。
建德市乾潭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