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科局〔2024〕13號
重慶市銅梁區科學技術局
關于印發《銅梁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銅梁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已經銅梁區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銅梁區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銅梁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加快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導向、產學研用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促進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研發投入
第一條 鼓勵加大研發投入。年度研發投入達到200萬元且保持同比增長的單位,按區科學技術局核定研發投入數額的0.5%給予補助;同比增速超過20%的,再按核定增量的1%給予增速補助,同一單位當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二條 對符合銅梁重點產業方向的科研項目給予資金補助。對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的科研項目補助。鼓勵承擔市級、國家級科研項目,對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按當年上級下撥經費的20%給予區級配套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實行“揭榜掛帥”,給予50-1000萬元的科研項目補助。
二、培育創新主體
第三條 大力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有效期內分年度給予總額30萬元補助;對再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有效期內分年度給予總額20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的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補助。
第四條 支持研發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重慶實驗室、重慶市重點實驗室、重慶市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4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新認定的區級重點實驗室、區級技術創新中心等區級創新平臺,給予1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研發平臺,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五條 支持新增科研設備。新型研發機構新購置非關聯方生產、銷售的科研儀器設備單臺(套)原值達30萬元或當年累計原值達80萬元的,按研發設備購買原值給予15%的補助,單個機構當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六條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單位獲評區級新型研發機構、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市級新型高端研發機構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設立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資金支持。
三、鼓勵成果轉化
第七條 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對科技團隊的科技成果或項目入駐孵化載體的,在孵前3年繳納的孵化場地租金和物業費,每年在30萬元以內據實補助。科技成果獲得市級、國家級科學技術獎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被認定為區級、市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科技特派員主導的科技成果新增產值達到50萬元以上的,給予科技特派員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依法生產經營2年的科技服務業企業,任一年度主營業務(包括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服務、工業設計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科技推廣等)收入達到60萬元的,按先建后補的方式給予10萬元一次性運營補助。對獲得市級、國家級認定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獎勵。
第九條鼓勵技術交易。對辦理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輸出方,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單筆最高不超過5萬元、每家年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促成區內技術成果交易的科技服務機構,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獎勵。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按實際支付技術開發費、技術咨詢費、技術服務費總額的20%給予企業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活躍創新生態
第十條 支持孵化平臺建設。對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備案)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一條 強化科技金融支撐。對獲得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科技型企業,按時還本付息后,給予企業該項貸款當期支付服務費30%的補助。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12個月。
第十二條提高科學技術普及力度。科普基地被認定為區級、市級、國家級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本措施自2024年5月30日起施行,涉及的相關專業術語由區科學技術局和其他相關政策文件主管單位解釋,原《銅梁區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銅科局〔2019〕9號)中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原《關于印發<銅梁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12條措施>的通知》(銅科局〔2022〕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