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關于進一步推進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六屆三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宿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進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推動《宿遷市加快建設長三角先進制造業基地行動方案(2024-2025年)》落地落實,全面打造“615”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工業經濟實現更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支持優勢群鏈培育
1.支持產業基礎再造。聚焦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關鍵基礎、核心技術、“卡脖子”等薄弱環節,對承擔國家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項目的企業,按照國家支持額度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鼓勵膜材料、新型儲能、激光、新型食品等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強化科技創新、推廣應用、金融保障等全方位支持,落實產業專項支持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產業關鍵環節補強。圍繞6個產業集群重點方向,分別梳理制定關鍵環節清單,重點突破一批關鍵產品和關鍵領域,加快打造完整產業鏈條,構建優勢產業集群。對屬于關鍵環節清單的項目,給予不超過設備投資10%的獎補,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產業園區載體建設。對首次獲批國家、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軟件名園等特色示范園區稱號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5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5.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對首次入選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省百強創新型企業的,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市區范圍內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獎勵50萬元。對新獲批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30萬元。(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支持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對獲得國家、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或進入首版次軟件產品、首批次新材料應用推廣指導目錄的,分別最高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當年通過省級以上鑒定、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填補國內空白、能夠替代進口的新產品新技術,每個最高獎勵1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重大科創平臺建設。對知名科學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著名科研機構和高校領辦的特別重大的專業性、公益性的科技創新平臺,以“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對市區范圍內與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共建聯合創新中心的,按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支持經費1:1給予配套支持。對新型研發機構、研發服務型企業、龍頭骨干企業、高校院所等有效整合優質創新資源,建設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或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最高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產業高端躍升
8.支持設備更新改造。鼓勵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推動傳統產業煥新、新興產業壯大、未來產業培育,對以技改投資形式進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當年實施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根據認定設備投資額給予不超過8%獎補,最高4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支持企業質量標準建設。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最高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首次獲得“宿遷市市長質量獎”的,最高獎勵50萬元。對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經相應標準主管機關依法發布的企業,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對主要參與(第2、3位)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經相應標準主管機關依法發布的企業,分別最高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支持制造服務融合。對獲批國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20萬元。獲評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的,最高獎勵100萬元。對首次獲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最高獎勵100萬元;獲批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平臺的,分別最高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企業“智改數轉網聯”
11.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對獲批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或5G工廠、省級“智改數轉網聯”標桿企業、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含5G工廠、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省智能制造示范車間的,分別最高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獲批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最高獎勵50萬元。對首次獲批省級“智改數轉網聯”領軍服務商的,最高獎勵1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對列入當年市級以上企業數字化改造提升重點項目計劃、信息化實際投入超過50萬元的項目,給予不超過信息化投入10%的獎補,最高100萬元。對獲批省五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的,分別最高獎勵25萬元、15萬元。鼓勵企業實施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對當年通過3A級貫標評定的,最高獎勵1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支持企業網絡化聯接。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獲批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最高獎勵200萬元;獲批省行業級區域級平臺、企業級平臺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50萬元。推進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對完成與市內二級節點對接、年度新增標識注冊量首次超過500萬的,最高獎勵2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企業綠色化發展
14.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對獲批國家、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獲批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的,分別最高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批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分別最高獎勵3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支持企業綠色化改造。對年度設備投資不低于200萬元,且年節能300噸標準煤以上、節水10萬噸以上的節能節水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根據認定設備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0%獎補,最高200萬元;對年度設備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的清潔生產、循環經濟項目,根據認定設備投資額給予不超過8%獎補,最高200萬元。鼓勵企業入駐印染、電鍍等綠島,對當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的,最高獎勵2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企業擴量增效
16.支持企業培大育強。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的企業獎勵20萬元,每新上一個10億元臺階再獎勵20萬元;首次達到百億元的獎勵200萬元,每新上一個百億元臺階再獎勵200萬元。市政府授予上述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應整百克重或整千克重的“宿遷市突出貢獻企業家”金質獎章。對首次進入“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發布)的,最高獎勵500萬元。對首次獲批國家級制造業領航企業、“數字領航”企業、中國工業大獎、“燈塔工廠”的,最高獎勵300萬元。境內A股首發上市的,最高獎勵3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獲批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最高獎勵100萬元;獲批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最高獎勵30萬元。對市區范圍內首次入選省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瞪羚企業的,分別最高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支持規上企業培育。支持企業進規模,對首次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獎補數量不超過各縣區任務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中支持產業基礎再造、企業質量建設、金質獎章、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獎補資金全部由市財政承擔,其余條款縣域企業由市、縣財政按照2:8比例分別承擔,市區企業由市、區財政按照5:5比例分別承擔(部分資金分攤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獎補對象為2024、2025年度獲批本文件規定的示范稱號及實施投資行為的企業、單位及個人,實際獎補標準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根據當年度獲批數量及財政預算統籌確定。同一事項涉及多項市級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補。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為D類和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事件)、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不予獎勵。當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尚未確定的,以上一年度評價結果為準。
本政策自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