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不移把工業經濟作為“頭號工程”,全面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聚力實施“先進工業強市”戰略,奮力沖刺萬億目標,實現全市工業經濟新一輪大跨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營造尊重企業家良好氛圍
1.選樹優秀企業家典型。優選一批敢為人先、開拓奮進、艱苦創業的優秀企業家進行獎勵,樹立推動工業經濟發展的示范標桿。做好企業家跟蹤服務,增強企業家榮譽感和獲得感。
2.樹立尊重企業家鮮明導向。對社會貢獻大、群眾認可度高的企業家優先推薦參加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優秀黨員等評選。在城區主要位置和交通樞紐設立優秀企業展示專區、專欄,對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家進行宣傳報道,在全社會營造支持企業發展,尊重企業家價值濃厚氛圍。
二、構建企業“階梯式”培育體系
3.鼓勵企業進榜提檔。積極培育產業鏈龍頭企業,加快打造一批營業收入突破100億元、20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積極培育一批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企500強企業。每年以過百億企業數量、規上企業產值、地方級稅收貢獻、升規納統數量、數字化轉型成效等為依據對縣區進行評價,前五名的縣區每個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4.引導中小企業創新轉型。健全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和20萬元。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實行無抵押擔保。
5.推動小微企業提質擴量。加快推動“個轉企”“微升小”“小升規”,進一步完善“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機制,做好新升規企業引導和扶持,鼓勵縣區對新升規企業進行獎勵,力爭每年新增規上企業300家以上。建立全周期孵化體系,加大對初創、科創小微企業的支持,形成鋪天蓋地小微企業局面。
三、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6.支持創新能力建設。引導企業瞄準產業前沿、細分領域、市場需求,聚焦“卡脖子”環節,建立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推進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科技項目。高質量實施“翅膀工程”,引導科技產業一體發展。對新認定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平臺,一次性分別獎勵200萬元和100萬元,其他國家級和省級平臺一次性獎勵50萬元和3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市級新建研發機構,每年按規定遴選50家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
7.提升工業設計水平。不斷增強工業設計創新能力,強化設計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對獲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定期舉辦“市長杯”工業設計大賽和新產品推介發布會,對在“市長杯”工業設計大賽中獲獎的產品進行獎勵。
8.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鼓勵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建創新聯合體、中試基地(平臺),合力推動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對績效評價為優秀等次的中試基地(平臺),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推動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示范應用,鼓勵采購人在采購活動中,依法依規選擇適用采購方式,支持采購“三首”產品。對當年度新增省級認定的產品,按照年度產品銷售額的5%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已獲省級同類補貼的不重復獎勵。
四、推動企業數轉智改發展
9.積極引導企業設備更新。認真落實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相關政策,聚焦冶金、機械、化工等重點產業,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更新換代高技術、高效率、高可靠性的智能制造設備,力爭每年推動400家規上企業實施設備更新改造,不斷提升生產制造設備技術水平。
10.加快推進智能化改造。持續推動“千項技改、千企提質”,對技術改造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智能化生產設備、先進研發、檢測設備購置費用,按照不超過貼息貸款或設備10%的比例按規定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同時獲評市級重大技術改造標桿項目的,技改設備獎補上限相應提高。
11.鼓勵引導企業數字化轉型。推動“雙跨”平臺等服務商,打造適配我市細分行業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的“小快輕準”解決方案和產品,每年認定20個模式創新、成效顯著、易復制推廣的數字化轉型典型標桿,每個標桿按規定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加快建設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提高工業互聯網網絡互通能力,對新建設運營的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按規定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12.推動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引育。面向全國征集嚴選具備核心服務能力和行業成功案例的轉型服務商,為企業提供專業、精準、高效數字化服務。持續開展“工賦臨沂”行動,免費為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和培訓。對診斷量大質優的服務商,遴選3家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
五、助力企業綠色化集群化發展
13.推動產業綠色化發展。鼓勵企業加快綠色制造技術應用,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大力構建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對列入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獲評國家能效、水效領跑者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14.支持產業集群化提升。以產業鏈為紐帶,以專業園區為載體,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鏈式發展生態。推動產業園區(集聚集群區)按照新型工業化要求改造提升,促進產業集聚集群區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對獲評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和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內企業或項目獲得上級扶持的,統籌市級工業高質量發展資金予以適當支持。
六、加強企業人才引育留用
15.全面提升管理人才素質。對木業、冶金、食品等優勢產業和制造業領航、單項冠軍、專精特新、瞪羚等優質企業負責人開展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培訓,每年分產業、分專題舉辦10期以上高點對標、沂蒙商學堂、高校總裁班等能力提升活動。實行青年企業家培育“導師制”,每年選拔一批優秀青年企業家接受導師制培養,促進年輕一代企業家健康成長。
16.加大創新人才引育力度。全面落實“1+N”系列人才政策,設立事業單位招聘“企業人才”專項和國有企業人才引進“民企專項”,用事業編制和國有企業員額與民營企業共同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大力支持到市外創新資源富集城市建設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研發機構等“人才飛地”,對經認定的“人才飛地”,市財政分別給予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最高200萬元,研發機構最高100萬元補助資金。“人才飛地”全職引進的博士、碩士及專業技術人才、本科畢業生等享受我市引進人才同等政策,不受戶籍所在地、參保地等限制。深化提升“揭榜掛帥”引才機制,面向社會發布緊缺技術人才需求目錄,對具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給予不低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17.全方位培育高技能人才。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職業院校學科設置,加快建設與十大產業相配套的公共實訓基地體系,力爭2年內省級以上公共實訓基地達到10家以上。進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在企業推行“招工即招生、入廠即入校、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的現代新型學徒制和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每年開設訂單班、冠名班等20個以上,每所高職院校、技師學院建設產業學院6個以上,每年新培養高技能人才1萬人。組織開展“送教進企”活動,幫助企業提升職工技術技能水平,每年培訓 1.2萬人次以上。
七、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8.深化聯系服務企業制度。健全與企業家常態化交流機制,充分發揮“親清會客廳”和行業協會作用,搭建政府和市場主體“連心橋”。落實領導干部聯系幫包企業和選派助企服務員制度,各縣區確保每戶規模以上企業有1名領導干部聯系幫包。
19.完善訴求閉環解決機制。優化企業訴求“直通車”機制,進一步做實“12345·臨沂首發”等“接訴即辦”服務平臺,推動逐級限時辦結。定期開展訴求辦理情況評估,評估納入營商環境考核評價,確保問題有效解決。
20.健全惠企政策資金直達快享。每年滾動推出一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單,健全完善“沂i企”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惠企政策主動識別、快速兌現。優化惠企資金兌付方式,對市級科技、工信、商城等資金實行“直通車”撥付,確保資金直達企業。
21.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推進誠信臨沂建設,對本地企業、外地企業一視同仁。全面實行一份信用報告代替52個領域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
八、優化企業要素供給
22.加強重點用地保障。推廣實施新型產業用地,對于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及畝均效益高的項目,優先保障用地需求,為企業工業及公共服務用地提供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多種供應方式。
23.推動融資精準服務。探索“國資領投”模式,由市屬國企、市縣引導基金、社會資本共同推動設立產業基金,形成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企業自籌為主體、銀行融資為支持、社會投資共同參與的多層次、多渠道投融資格局。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風險補償、擔保費補貼等財金聯動作用,提升企業融資獲得能力。支持設立科技支行,市縣兩級財政統籌資金為科技支行授信企業按照不高于貸款金額的0.5%給予利息補貼,單筆貸款補貼不超過20萬元。持續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優化完善上市后備資源庫,精準提供上市服務。
24.完善市場化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強度為主、總量為輔”的能耗雙控政策,用足用好省級收儲能耗指標。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低成本碳捕集與封存,更多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不斷優化政策措施,科學精準認定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九、支持企業市場開拓
25.引導企業打造知名品牌和產品。組織開展臨沂精品推介、品牌故事展播、品牌交流等系列活動。引導企業增強個性化定制、柔性制造能力,分產業打造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拳頭產品”。組織參加“網行天下”系列活動,助力制造業企業網上拓市場。
26.引導企業通過展會拓市場。大力實施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每年舉辦50場以上“十鏈千企”大中小企業產品融通對接活動。組織開展“臨品出省”“臨品出境”活動,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外展會,幫助企業抓訂單、提份額,對市級主辦類展會的展位費給予不超過70%支持,對展品運輸費給予不超過1立方米的去程單程補貼;對參加10場市級重點展會的展位費給予不超過70%補貼,對展位搭建費、展品運輸費等給予支持;對248場推薦類和其他自選境外展會享受省級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政策支持,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費用的50%,其中新興市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RCEP國家、機電產品和高技術產品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80%。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現行政策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