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泰州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和市委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推進項目大突破,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促進全市工業經濟加快轉型升級,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四、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對新認定的省質量信用AAA級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新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省級鑒定的新產品或重點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產品、且當年開票銷售達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五、鼓勵企業融合發展
對企業實施的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項目按投資額的6%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企業信息化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線上銷售占開票銷售比重達到20%、40%、5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本政策的實施細則,由市經信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提出方案,報市政府確定。
本政策不適用于政府性投資項目。凡當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嚴重違法經營、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本政策實行最高限額原則,同一事項涉及多條扶持政策的,按最高標準執行,不重復獎勵。已明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原則上不再享受。技術改造類項目,按市、區財力分享比例負擔。
本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市區試行,靖江、泰興、興化三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