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進產業升級
(三)推動企業綠色發展。
對重點用能用水企業當年實施的節能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節能(水)量在300噸標準煤(3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按每100噸標準煤(1萬立方米)2萬元給予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節水型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新獲得低碳產品認證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的企業或綠色園區,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至第四批)和行業政策實施落后產能設備淘汰的企業,按淘汰設備原值的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獎勵。對因自身改造升級(轉型)進行設備淘汰的企業,按淘汰設備原值的3%、最高不超過30萬元給予獎勵。
(四)推動兩化深度融合。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示范(試點)企業、信息消費示范(試點)企業、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創新示范(試點)企業、網絡安全技術運用示范(試點)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通過《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GB/T23001-2017)認證獲得貫標評定證書的企業,獎勵1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智能制造單元(數字化車間、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智能制造企業(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5萬元。
(五)鼓勵企業加快發展。
對新列入四川省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行業“小巨人”企業培育名單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對列入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的企業,獎勵30萬元。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和1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
(七)支持創新能力建設。
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重點實驗室、院士(專家)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新獲得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獲得CMA認證)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獲得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試點企業的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含外觀設計)、銀獎(含外觀設計)、優秀獎(含外觀設計)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對新獲得國際、國內(含港澳臺地區)授權的優質發明專利,獎勵總額為其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和實際發生專利代理服務費,最高分別不超過5萬元/件、1萬元/件,最低均不低于0.5萬元/件。支持知識產權標準化建設,對新獲得《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執行過程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各主管部門出臺實施細則進行界定和解釋。